第4章 延寿之法【感谢“怜风空翼”盟主打赏】

大夏明镜 荣小荣 1620 字 2个月前

李诺看着眼前这位穿着浅绛色官服,一片赔笑的对他们点头哈腰的官员,一时难以适应。

长安县令,在后世,名义上的级别相当于首都核心区区长,副部级大佬,李诺一个小小的科员,连见这种级别官员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让副部级领导在他面前点头哈腰。

不等李诺开口,长安县令便肃然说道:“该死的刺客,胆大包天,竟然敢行刺公子,公子放心,本官定会严惩不贷,给公子一个交代……”

李诺摆手道:“那倒不必,县令大人依照律法,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稍微恢复心神的长安县令诧异的看了李诺一眼,传言大理寺卿的儿子是傻子,但今日第一次见他,这年轻人生的丰神俊朗,目光清澈有神,怎么看都不像是傻子。

而且,看样子,对方似乎不是来找他麻烦的?

他摸不清对方话里有没有言外之意,试探问道:“公子想要怎么判,斩立决?”

李诺不懂这个世界大夏的律法,但正常情况下,死刑不会这么草率。

这位县令大人,恐怕是想讨好他。

李诺摇了摇头,说道:“依律判罚即可。”

见他如此说,长安县令心中一动,想了想,再次试探道:“依《大夏律》,因斗遂以兵刃斫射人,不著者,杖一百;若刃伤,刃谓金铁,无大小之限,堪以杀人者,徒二年……,所以本官判了她徒两年,公子对此判罚可还满意,不满意下官还可以改……”

李诺学过古代法律,对于这种遣词很熟悉,这句法条的大概意思是,用兵刃伤人,即便是没有伤到受害者,也要杖刑一百,而无论兵刃大小,只要造成伤口,最低也要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按照大夏律,那女刺客的行为,属于后者,是要蹲两年监狱的。

而在后世,若以杀人未遂罪论处,恐怕她的刑期还要更长一点,应该有个三到五年。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

两年。

那女刺客被判了两年,李诺的寿命刚好增加了两天,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联系?

这只是李诺的初步猜测,接下来,他打算验证一下。

李诺想了想,笑着说道:“我不过是受了一些皮外伤,两年徒刑,是不是有些重了……,要不,还是放了她吧。”

吴管家对此没有说什么,清冷女子侧目看了李诺一眼,亦是没有开口。

长安县令诧异的看了他一眼,心道大理寺卿心狠手辣,满朝皆知,居然生出了一个这么善良的儿子,这要是换成其他的权贵子嗣,两年徒刑算什么,那女刺客必然难逃一死,死之前肯定还要遭受一番非人折磨。

随后,他便笑着说道:“公子宅心仁厚,虽然大夏律法规定,以刃伤人需徒两年,但若是伤者不予追究,也可无罪释放,下官这就去改。”

大理寺卿府的事情,当然要比他正在审理的案子重要,长安县令让人将已经结案的卷宗找出来,找出判词那一页,重新书写。

李诺时刻关注着《法典》之上的数字。

当长安县令写到将那女刺客无罪释放,并且签字用印后,李诺眼前一花。

“姓名:李诺。”

“寿命:三日。”

他的寿命重新变回三日,而《法典》也无法再被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