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新入公司的艺人,资质好的永远轮不到她挑选,这几年除了乔蔓茵和林璐这两个空降要找好经纪人恰好她手上没人的直接分到她这边的,其余的那些,能送到她面前的,她是真的看不上眼啊。
所以这几年于湘兰是真的惨,手上能拿到的资源,能用到自家艺人手上的没几个,剩下的……只能给公司的其他人了。
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都已经被排挤了,自然是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拍拍屁股有人呗!直接离开去其他地方入职也好,自己另起炉灶也好,总比留下来被人排挤好。
但娱乐公司,资本那玩意儿,哪个不是敲骨吸髓的?真的有良心的人在这里也混不下去的。当年于湘兰一毕业就进入了星耀,直接做了三年助理,然后转经纪人,直接坐了几年冷板凳。
之后就有人找她了,公司可以全力培养你,给你结交人脉、拓展圈子的机会,但得签合同!不然辛辛苦苦把你培养出来了,你直接拍拍屁股走人,公司不是做亏本买卖了么?
所以除了像乔蔓茵和沾了光的林璐那样的,一进公司就有背景,有在背后撑腰的,人家不敢太过分,其他的无论是艺人还是经纪人,想要资源,想要得到培养?行!都得签合同!不然就算你有红了爆了的苗头,人家也有的是办法把你按下去。
除非你能像沐玄桑似的,天赋过人,人家想防爆你都防不住,或者自己进圈子之前自己手里就有人脉关系,一点不用靠公司的,不然你就得签!
而签了合同后,中途想离开,那就不是你说了算的,就算你成功离开了,那也得脱下一层皮来!
于湘兰当年在被星耀全力培养之前,就签了一份长期合约,合约时间足足有十五年,而且违约的条件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几乎达到了最苛刻的了。而如今,离那份合约到期还有四年多快五年的时间!
如果只是那巨额的违约金,于湘兰咬咬牙出也就出了,毕竟前些年她的确带出来了不少人,赚的也不少,她也是个会理财的,十几年前的合约,违约金也是有法律规定的。只是合约上还有对她违约离开公司后的一些行业限制,这就得让她不得不慎重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