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真的不想死。
他想着过段时间,就对自己中意的雌性表达,然后把她扛走,再去登记,组成一个自己的小家。
等到自己的伴侣生个小娃崽,不管是雌性娃崽还是雄性娃崽,他都要亲自教他们训练,变成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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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后的日子,他都规划好了。
现实却不给他时间。
其他勇士听到这句话,都眼含热泪。
都是他们日夜相处训练的同伴,他们不想任何一个同伴死掉。
可他们没能力,他们救不了同伴。
族长说,明知道是死还要走回头路的雄性不配做特战勇士。
他们的最终目标是做特战勇士。
所以他们不能在明知道这个同伴会要被移动野兽吃掉的情况下,还跑过去和他一起送死。
那不叫聪明,那叫愚蠢。
只有在危险下活着的族人,才是勇士。
可还是有他的同伴红着眼喊他:“阿锐!”
其他同伴们不舍,却又没办法,只能看着他一个人挡在路中间。
阿锐这是要用他自己的身体,替他们这些逃跑的同伴们,争取一点点时间。
丰收双眸微红,冲慢下来的勇士们怒吼:“跑!”
他现在除了说这个字,再也说不出其它的字来。
只要能跑过移动野兽,只要能活下来,就是他们赢。
阿锐看着跑走的丰收和同伴们,这一刻,他居然觉得很开心。
他的同伴们都是好样的。
他坦然面对。
移动野兽已滚滚而来,伸展着它的身体,朝阿锐铺展开来。
这一幕让回头看的丰收想到了吸血毛毯。
就是这样,要把族人们包裹在中间,吸尽他们的血,才松开。
而这只移动野兽,松开后,他的族人只有一副骨架。
连个人样都没有。
比给族人们留具完整尸体的吸血毛毯还让他痛恨。
“咻!”
尖锐的鸣叫声,传入阿锐耳里。
临死前的他,含笑抬头看向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