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趴在车窗上看着鲜活又有朝气的大街,忍不住哼起歌来。
一直闭目养神的公孙文突然张开眼睛,看着我问:“为何如此高兴?”
虽然哼着歌被打断有些不爽,但我还是好性子地回答道:“因为可以出宫啊,再也不用住在那个让人喘不过气的宫殿里了,而且还可以去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北襄国,据说那个地方长年冰封,百姓都是住在冰房子里的,由于不好生火,肉都是生吃的,想想都很刺激。”
公孙文早些年跟老师到处游历,北襄国都不知道去了多少次,那里的人极少吃生肉,倒是捕到动物后会喝动物的生血,这是补充营养的一种方法。
公孙文看着满脸兴奋的我,有些无奈地说:“此次前去营救你父亲,危险重重,极有可能性命不保,你倒好,不担心不说,还兴致盎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出门游历。”
我“嗬”了一声,说:“瞧你说的,这是我来到这里第一次出远门,能不兴奋吗?而且还有人包食宿,免费长途旅行,这么好的事都让我遇上了,我能不开心吗?“
公孙文实在无法理解我的脑回路,也懒得和我辩驳,他从角落里扯出一个大包袱,打开包袱从里面扒拉出一套衣服扔给我,说:“换上这套小厮的衣裳,换完后我帮你易装打扮一下。”
我拿起衣服一看,麻布做成的衣服虽然不至破烂,但也被洗得发白,显然是别人穿过的,麻布的质地本来就有些发硬、扎手,桨洗得发白后,更是硬得像发硬的馒头,穿在根本就不保暖,还络得皮肤生疼。
我把衣服扔回给公孙文,一脸嫌弃地说:”我不穿别人穿过的衣裳。“
公孙文不紧不慢地说:”出门前陛下就交待过你一切都得听我的,难道你是想抗旨?“
公孙文要么不说话,一说话就像利箭一样击中要害。
我骂骂咧咧的挪到公孙文身边伸手去拿衣服,谁知道马夫突然一扯马绳,马车来了个急刹,我一个坐不稳,一头栽在了公孙文的怀里,撞得公孙文闷哼了一声,我也被撞得头晕转向,一把紧紧抱住公孙文,那姿势就像是想要霸王硬上弓一样,要多暧昧就有多暧昧。
可是一向有洁癖的公孙文就算被我撞得生疼,不但没有推开我,反而一把搂住我的肩膀,说:”此处是闹市,听话,不要闹了。“
公孙文身上有一股淡淡的幽兰清香,就像他的为人一样,冷冽,不易接近,却又自带极致的诱人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