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了,老金只想赶紧看到这怪物的真面目。恨不得立刻把圣剑布伽尔插进那家伙的嘴里。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放声大吼,——唰!树上的鸟儿惊起,树叶纷纷飘落。
“该死的压力!”
除了搜刮佣兵的口袋,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发泄!
反正死人的东西,谁捡到就是谁的!老金立刻开始翻找尸体上的口袋!幸好还没人来过,他们的钱包都还在!
搜刮了两个小队的钱包,老金收获颇丰。以前的话,他还会把还能用的装备和衣服都带走,但现在不是时候。
那些东西什么时候都能弄到,就算弄不到也无所谓。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那只怪物。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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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是担心,不如说是兴奋和斗志在燃烧。同时,他也开始焦躁起来。恨不得立刻见到那家伙。
最近一直在训练,都没怎么好好打过架,浑身都痒痒了。
——咚咚咚。
老金故意弄出很大的脚步声,在森林里穿梭。
他一边走,一边在树上做标记。这森林太茂密了,一不小心就会迷路。这样走来走去,那家伙很可能会注意到他,然后主动靠近。
如果它不来,那就只能继续搜索这片森林了。反正必须抓住它才能结束这一切。这怪物不仅见人就杀,还把专门来杀它的佣兵队也给灭了,简直是个疯子。它既然会主动攻击佣兵,就一定会来找老金。
不过,这天老金并没有遇到那只怪物。
天黑之前,他放弃了搜索,回到了旅馆。
* * *
搜索第二天,老金再次进入黑暗森林,开始了非人的跋涉。要找到神出鬼没的怪物,几乎是不可能的。
必须引它出来。
想到这里,老金朝着森林深处飞奔而去。先深入森林内部。
——唰!
——咔嚓!
进去之后,他把所有看到的体型较小和中等的怪物都杀了,然后把它们的鲜血洒在地上和周围的树上。怪物虽然比一般人跑得快,但比老金还是差远了。
看到就杀,毫不费力。
洒完血之后,老金把尸体丢在那里。
如果那家伙把这里当成自己的狩猎场呢?老金在这里大闹一场,它肯定会不爽。而且它很聪明,应该能理解“不爽”的概念。
不爽会怎么样?
肯定会过来看看是谁这么大胆,敢在它的地盘撒野。只要它足够聪明,就一定会这么做。
它会非常小心。
慢慢靠近。
因为它知道可能会发生战斗,所以会在靠近之前隐藏自己的身形。这是怪物和人类的共同点。它会先观察一下,如果觉得对手可以对付,就发动攻击;如果觉得打不过,就逃跑。
但这点隐匿手段,根本瞒不过老金的感官。只要它进入老金的感知范围,就别想逃走。
只要把它引出来,老金就能追上去干掉它。
天魔老金对此充满自信。
——嗖。
当老金的视线边缘捕捉到一丝动静时,他立刻朝着那个方向冲了过去。——咔。他握紧了布伽尔。
——嗖嗖嗖!
非人的力量涌入双腿。
远远超越人类极限的速度。他用力蹬地,身体向前飞射,周围的景色飞速倒退,灌木丛擦过他的身体。强烈的风压吹得他脑后的长发猎猎作响。
——嗖!
就在前方。
“无法抑制的冲动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有什么东西在“逃跑”。
而且速度非常快。
就连随便跑跑就能追上并杀死大多数怪物的老金,也不得不全力追赶才能跟上它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