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皇庄

朱由检沉吟了一下说道:

“这个好办,所有新兵入伍之后,其家人都送入皇庄,给高宇顺传个信,今后皇庄废除人头税,统一摊丁入亩,租税五五开!”

曹化淳一听,大惊,赶忙说道:

“陛下不可,以往皇庄佃户都是全额上交收成的,另外还要承担朝廷赋税,您这做法,大大的不妥啊…”

随后曹化淳将皇庄的制度向朱由检详细介绍了一下。

朱由检听完方才醒悟,太忙了,竟然忘了皇庄这茬了。随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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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庄以往的制度大有不妥,既然士大夫都坚持不交税,凭什么我皇家的土地要交税?打今儿起,皇庄佃户不再向朝廷承担交税任务,皇庄内的佃户就按朕说的办,还要加上一条,从现在起,租种皇庄田地的农户一律取消贱籍,租种五年以上者,所种田地按人头一人分得土地二十亩,使用权归农户所有,所有权仍然归属皇家。”

“传令给李若琏,让他将皇庄,和各地钞关纳入地支十二队监察范围。发现贪墨朕的银子的人,按总收入十倍的银子罚回来,然后人搭配出去,终身挖煤挖矿!”

“是,皇爷…”

曹化淳见状,也不再多言。自家陛下是个有主意的主,自己照章办事即可。

皇帝突如其来的一下子,让内帑多了一大笔银钱进账的同时,又突然多出来一大批挖煤挖矿的人手。

不禁让朱由检感叹,打工人多了,社会就和谐了…

关于皇庄:

大明王朝的第一个皇庄,是明成祖朱棣于永乐初年建立的宛平县黄垡皇庄。之后,有了明洪熙年间的仁寿宫庄,以后又有了清宁和未央两个宫庄。

但是,由皇家直接安排人员管理,收取赋税的皇庄,则出现在明宪宗朱见深承继大统后的初年。

据史料记载,弘治二年(1489)户部尚书李敏说:“畿内之地﹐皇庄有五﹐共地一万二千八百余顷。”朱厚照又增建了七处皇庄,以后每年都有增加,陆续增至36处,累计占地可达三万七千多顷。再加上原有的、占地达一万六千多顷的人寿、清宁、未央三宫的庄田,明武宗时期整个皇家私有地产,总计可达五万三千多顷。这些由皇家控制的地产,少部分是没收的所谓“罪臣”的土地,绝大部分都是侵夺、霸占民众的土地及士兵的屯田而来。根据《明会要》、《明会典》等史料的记载,明洪武二十六年,全国耕地总计850多万顷,征收税粮2900多万担;弘治十五年,全国耕地减至422万多顷,征收税粮近2700多万担。

由以上数据比照,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信息:其一,明洪武二十六年至弘治十五年,皇家、豪门兼并了近428万顷土地;其二,民众所缴纳的田税总额几乎没有减少。

由此可见,明朝中叶以来,广大农民的负担正在成倍地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