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唯一的两个证人是自己的邻居和下面男人的妻子。
法庭专职人员先对他们进行了宣告:“Pleaseraiseyourrighthandandsweartotelltruth,onlytruth,nothingbuttruth.”
邻居和男人的妻子将手放在《圣经》上:“Iswear.”
明明邻居都不是基督徒。
邻居说当晚他在睡觉,他只听到旁边房间有男人与女人的嘶吼声,接着女人的声音就消失了,只有床与墙壁不停碰撞的声音。他很心烦,因为白天他做了一堆的工作,特别累,只想好好的睡一会儿。他将被子蒙住脑袋,乞求这样的方式能让声音小一点儿,但突然的房门撞开声,把他吓了一跳,他带着怒火跑出来想大骂一通,结果发现了房门大开,屋内一片狼藉,女孩躺在床上,衣服不着寸缕,显然有人侵犯了她,而喉咙那明晃晃的有一道大大的口子,这是致命的伤口,还未凝固的鲜血将整张床流得到处都是。他是外科医生,女孩的瞳孔已经发散,那是失去生命的体态特征,他跟着地面上的血迹一路小跑下楼,血迹的尽头只看到一辆已经驶离的汽车,他只隐约看到车牌......Massachusetts493EM4......大概......
而男人的妻子则说她与男人自婚后一年,就不停开始家庭矛盾吵架,她一直以为男人有精神疾病,只是在婚礼前一直隐瞒不告诉他。当晚他很晚回来,白天的矛盾让她还是很不爽,她正想下楼和他对骂,结果她看到男人正在厨房清洗着自己的脸。可能是男人并没有注意,水池的下水口阀并没开着,水池中已经储存相当量的水并不是所想的油渍,而是血,他鬓角那还有已经干涸的黑血,当时她就知道,这家伙犯事了,第二天她赶忙搬离了那里。
小主,
詹维尔很感谢这两位愿意出来当自己的证人。
虽然两人是白人,但对于他的请求,他们并不抗拒。他们也很同情被害人的遭遇,对于这种拒不认罪的人深恶痛绝。
第五项是法庭辩论:各国均规定控辩双方可对案件的证据和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观点,发表意见,进行论证和相互辩驳,一般由起诉方首先发言,辩护方反驳,如此反复辩论几轮。
现在进行的就是第五项,但他觉得不需要进行到第六项评议和判决,现在就可以给他判个无期徒刑什么的,因为下面的人在满嘴的胡说八道,他甚至高举着手对上帝发誓自己所说的没有一点儿是错误荒谬的。
“你杀了我的女儿,你还对她进行了*奸,鉴定法医从里面提取到的精*里是你的DNA,直接证明犯人就是你,你还想怎么抵赖?”詹维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