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死。”
吃了致命一击,绯红女巫大脑一片空白,人麻了。
深呼吸,深呼吸。
头晕是正常的。
超级英雄的她又失败了,这一次她会失去自己的生命,这种死亡无法阻止。
但可以逃避。
万物都有“始终”与“过程”,死亡也不例外。
而神速力可以在一切的“过程”上奔跑,甚至可以让死亡的规则,也追不上自己。
跑!
跑起来!
绯红女巫化作猩红的闪电,掠了出去。
倘若拥有超级视力。
此时,就可以看到绯红女巫体内,那些魔法,那些细胞,在分崩离析。
像是大河决堤,江水浩荡且一发不可收拾,汹涌、壮观。
那些借来的魔法、魔力。
在一刻连同命运一道,加倍的偿还了回去,每一分每一厘都价码分明,打不得折扣。
“睡一觉吧,绯红女巫。”旺达道。
“我不能死。”
绯红女巫却摇头,她跑得更快了:“我是超级英雄,是复联的绯红女巫,我是拯救世界的大英雄!我也要拥有幸福的生活,我要快银、幻视、子女……”
旺达:“……”
傻瓜,超级英雄有什么好的呢?
她叹息一声,画着圈圈,慢悠悠跟着绯红女巫,指尖继续勾勒着魔法,若浮生一黄粱,见梦幻与泡影。
“嗖!嗖!嗖!”
一圈又一圈,绯红女巫绕着星球奔跑,神速力穿梭时空,悖论生死。
诸多光影,如大荧幕上的电影一般,光鲜亮丽的划过。
恍惚间。
绯红女巫像是成功了,她回到了小时候,她的少女时代。
那时候,万达格山脉,她的童年,无忧无虑。
她与快银一起,开开心心的长大。
没有遇到斯塔克工业的炸弹,也没有被九头蛇抓去研究,更不会有个二战时代出来的翘臀老冰棍,拎着盾牌说,她要成为一个超级英雄。
她慢慢觉醒了变种人的能力,以及混沌魔法。
但——
她并没有因此成为超级英雄。
而是安安心心、快快乐乐的过着小日子,她凭借强大的魔法种地,风调雨顺,日常大丰收。
慢慢的,她长大成人,出落得水灵灵的,充满了青春与靓丽,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美人。
……
某个春天,遥远的纽约,来了一个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