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干亏心事你跑什么?”
“我害怕啊。”
“跟我回所里一趟。”
“为什么啊?”
“查查你有没有案底,不然谁见到警察就跑啊?”
“别,我真没有,我就是一普通守法公民,真的,警察叔叔,你放过我吧。”
“别废话了,走。”片警正要带他回去,路边忽然一人要转身跑到小巷子里去。刚刚追错人的警察小牛直觉性的开始追去。
这边片警拷住路人到一个栅栏边上,说道:“不许跑啊,这里到处是监控。如果你没案底就老实的跟我回去做笔录,有案底就是拒捕,加重刑罚,你看着办吧。”说完跟着追了去。凭借着对这片地形的熟悉,片警同志再次堵住了这位。而这位经过核对,正是隆鑫饭店的后厨小工。
作为一名因为饿出来被推出来买泡面的嫌疑犯来说,这个小工觉得自己被抓的很冤。带回公安局审讯后,基本确定了爆炸案的事实。
小工名叫刘大力,爆炸的燃气是储存在储物间的煤气罐,是他打开的门,老板打开的煤气罐。老板说这票干完了带他吃香的喝辣的,但是饭店的事绝对不能被发现。爆炸的明火是他在外面用弹弓枪射的防风打火机,其他的他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但令李顺军等人疑惑的是,正常来说,隆鑫饭店的老板王成风应该有办法掩盖尸体晚点被发现或者抹掉他身上各类证据,怎么也不用不着炸了饭店,这样的罪过可不必杀人小,判的时间也不短。
根据他梳理出来的资料,这个老板没有反社会情节,怎么会做这种决定呢?难道还有更大的阴谋要去掩盖,所以不惜让经营多年的饭店炸掉?一时间他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只好记在纸上,放在了会议室的桌子上,继续翻看现有证据。
而被抓的第一位慌不择路的逃跑者,前几天因为楼下跳广场舞声音很大,屡劝不改所以砸了领舞人家的玻璃,他以为这事被发现了,对方为这事报了警,所以跑的飞快。最后在片警的干预下赔偿了对方的玻璃,还被批评教育了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