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渊听到自己的名,丝毫不感到意外,神情自若地走到了亲兵身后的队伍中。
周围有人不禁议论起来。
“他就是陈渊?”
“可别小看他,昨天跟北匈前锋大军一战,要不是这家伙,估计胜负都难料。”
“这么厉害?”
“那可不,我跟你说……”
亲兵仔细清点并没有漏掉人选之后,就带着一众人来到了吴兵的练兵场上。
吴兵身穿将军甲胄,腰间佩剑华贵而不显奢华,手中亮银长枪更显出他的威严。
“军况紧急,就不跟诸位多说,今天有道命令交于你们,事关边疆无辜百姓。”
“北匈进犯大夏北境。”
“北境军部示下,今日北匈大军将领窝阔台,因痛失爱将,极有可能恼羞成怒。”
说完,吴兵下意识地看了眼人群中陈渊,见他不为所动,不由得暗自点了点头。
居功不自傲。
难得。
要是换成普通人,杀了北匈大军统帅将军的副将,那还不得把尾巴翘到天上去。
吴兵颔首开始下令:
“边疆村落极有可能遭受北匈人屠戮,我要诸位今日一定要巡视边境村落。”
“无论是行商游民,还是路人老弱,只要确定是北匈人,一律格杀勿论!”
大夏北境军与北匈军队之间争斗已久,自然是清楚对方一些阴狠毒辣的套路。
宁可错杀,不可错过。
这理念一直受京城那些读书人非议,说有违天和,不时在皇帝面前参北境军。
擅起杀戮,有失圣道。
包括吴兵在内的所有北境军将领,对这些说法都嗤之以鼻,甚至感到反感不屑。
“众将可得令?”
“得令!”
听到吴兵的话,陈渊这一队三百人拱手齐声大喊,士气就这样被调动了起来。
……
石头村。
地处青峰隘偏西地带,村子接近北匈草原,村民百姓以狩猎和贩卖皮草为生。
距离石头村北方的一百里处,广阔草原上陡然出现了一队装备齐全的人马。
正是北匈军。
为首的是一名年轻的北匈人,身穿颇显贵气的将军甲胄,腰间匕首镶满了宝石。
这时,身边一位北匈统领对着他,将右手放在胸口心脏处,微微俯身恭声道:
“拓显王子,前面再走百里就是石头村,我们这次一定要凑够一百个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