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你我姐妹,不要客气!”

大夏伶仙 武猎 2272 字 2个月前

洛宁道:「虽然他没死,你也不要担惊受怕,日夜提防。他只要一接近你,我立刻就会知道。」

明嫣松了口气,拍怕胸脯道:

「有阿兄在,小妹什么都不怕。上次见过阿兄之后,小妹都能睡的塌实了。」

洛离听到明嫣「阿兄长阿兄短」的称呼洛宁,不禁有些不爽了。

哼,你是谁的妹妹?

可是明嫣十分机敏,眼见洛离拉了脸子,立刻对洛离说道:

「今日见到阿姐,小妹十分高兴。果然,阿姐比仙女还要好看,小妹一见之下,真是既敬爱又亲切。」

说完立刻取出早就准备好的一串极其古老的璎珞挂珠,上面缀着七十二颗珍珠大小的璎珞。

而且每颗珠子的颜色绝不相同,七十二种颜色串在一起,璀璨如霓虹,极其华美,一看就绝非凡物。

「这是太祖爷爷赐予初代蜀王爷的宝物。名叫天罡兽璎珞,是能随身养兽的空间法宝。」

「每一颗璎珞珠的生命空间,都能养一头妖兽,都如一个兽圈,可以随时召唤出来。」

「这串天罡兽璎珞共有七十二颗,能随身养兽七十二头,组成天罡战兽大阵……」

明嫣还没有说完,洛离的眼睛就盯着东西再也移不开了。

我的!

就是陆翩翩,也被这串璎珞珠惊了一下。

这居然是生命空间法宝,可以储藏生命的东西。

炼制此物的材料,是高达九级的顶级仙材,名叫麒麟璎,仙界都已经绝迹!

她作为天机宫主,仙庭九大主宰之一,楚氏宗主,却也没有这种麒麟璎炼制的养兽空间法宝。

此物只能装载鸟兽,却不能装载人族。因为其中蕴含的兽属道韵,能让人类被污染之后失去自我意识,兽化为非人。

可即便不能用来载人,能随身携带七十二头鸟兽,那也是极其珍贵的宝物了。

就是大罗仙,也不会不动心。尤其对御兽仙人的吸引,那就更是难以比拟。

洛宁也看出了此物的神奇,不禁有些惊讶。

红尘之中,的确有很多仙人都羡慕的重宝。比如九鼎、天虫道茧,更有伶道珠。

可大夏太祖能有这种兽属生命空间,还是让他意外。

因为此物根本就是仙界之物,历史极其悠久,怕是最少有百万年的历史!

这根本不是真界皇室能拥有的东西。

却听明嫣继续说道:「初代蜀王爷是太祖最爱的嫡子,曾经最有希望立为太子。可因为酷爱御兽,御兽资质最好,所以和皇位失之交臂。」

「原因是,大臣们说,蜀王最擅御兽,朝野皆知,难不成蜀王将来御天下,臣等都是野兽不成?百姓也是野兽不成?」

「以御兽天才御天下,无异于轻慢天下,必遭非议。于堂堂大夏,煌煌圣德,成何体统?」

「于是,太祖只能忍痛舍弃蜀王,出藩益州。可为了补偿蜀王,就赐予天罡兽璎珞。」

「当年,初代蜀王爷就是戴着天罡兽璎珞,以征西大将军之尊,率军为大夏攻取西域灭粟特国。当时,蜀王和粟特王大战,召唤七十二头妖兽,大破粟特王的祅火血媾邪功。」

「阿姐是万古罕见的御兽天才,这天罡兽璎珞,最适合阿姐不过。小妹早就想亲自送给阿姐了。」

明嫣深知,洛离是洛宁的宝贝妹妹。若是洛离不接受自己这个妹妹,洛宁就不会真的接受自己。

光对洛安同仇敌忾还不够,若没有洛离的认可,自己要融入这个小圈子是不可能的,永远不会成为自己人。

所以,明嫣就取出历代蜀王

密藏的重宝送给洛离,对这个无利不起早的隔水姐姐投其所好。

果然,洛离看到天罡兽璎珞,感应到其中的御兽气韵,顿时惊喜不已。

「妹妹,这真是送给我的么?」洛离拿起璎珞挂珠,眼睛亮晶晶的,「妹妹有心了啊。」

明嫣很是懂事,她将这串璎珞挂在洛离的脖子上,啧啧说道:

「真好看,这璎珞项链,就像为阿姐量身定做一般。也只有阿姐天下无双的绝世风姿,才配的上这个项圈。想当年初代蜀王爷戴着它,倒是显得女里女气,反而没有英雄之气了。」

一边的陆翩翩闻言,不禁翻了一个白眼。

洛离的确很好看,完全当得起‘绝世风姿"四字,可要说她天下无双…姐往哪摆?

明嫣这个丫头,为了奉承眼睛都瞎了么,看不见姐?

若是英雄了得的初代蜀王听到这个不孝子孙的话,估计也要气的活过来。

老子戴着女里女气?老子没有英雄之气?

其实,明嫣这话虽然是恭维洛离,却也不是全无道理。

就连洛宁都能看出,这古老至极的璎珞项圈,最初的主人一定是个女子!

这既是一件养兽宝器,也是一件女子的首饰。

若是有替代之物,想必当年战功卓著的蜀王,也不会戴着这款「女里女气」的项圈,而太祖皇帝也不会见赐。

实在是此类宝物是绝无仅有的孤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