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前提是这白话文由王德孚这个奇人来写!
白话文虽然不够简练,但它却可以让描写变得更加细腻,可以让整篇文章显得更加有画面感,让人不自觉地就沉浸其中……
而古文的话,则确实需要读者的联想能力了,并且还需要去反复揣摩,只因文言文中的一个字,所包含的内容更多,自然就让读者阅读起来更吃力。
这一篇白话文,竟然让刻薄的黄侃将其作者王德孚,都当成了一个奇人!
他之前还觉得《学桴》的编辑吹得太过分了,还暗暗在心中发誓,他无论如何都不打算认可一篇白话文,可现在,他却不得不服!
没办法,事到如今,如果他再死鸭子嘴硬,强行去怼王德孚的话,那他损失的,只会是他自己的声誉。
毕竟这一篇《听雪之夜》,可是所有阅读《学桴》的读者,都能看到的,而白话文最犯规的地方,在于它相对于古文来说,确实易于欣赏,谁都能感受到它的好……
如果黄侃强行说它不好,那肯定会让别人觉得,这位推崇国学的才子,其文学素养,怕连高中生都不如,偏偏高中生最喜欢《听雪之夜》这种赤裸裸炫耀文笔的华丽到巅峰的美文。
“妙啊!”黄侃几乎在文学系的诸多同学的注视下,强行保持云淡风轻的态度,说出了这两个字。
这两个字,仿佛又成了结束暂停键的开关,一下子让教室中的气氛变得热烈起来,文艺青年们仿佛都忘了之前是怎么嘲讽王德孚的,转而开始讨论王德孚这篇散文中,所展现出来的白话文写作技巧……
黄侃莫名地松了口气,还好没有哪个同学站出来提出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那就是大家之前不都还在花式嘲讽对方吗,怎么现在反而都开始研究对方的文章了,这前后转变是不是太快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