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怎么听说,这是从琅琊王氏族里传出来的做铅笔的法子,好像说,这是王家世代相传的一个特别的作笔方法。”

陈三郎笑了,对呀,他们只能说这是世代相传的法子,因为王瑾仪毕竟是个女孩子,在家族中撑不起门眉,这份功劳只能交给族里。

族里兴盛了,她也赚一个好名声,同时还推动铅笔的普及,这样整个大起启王朝卖铅笔生意,等于都在帮她宣传铅笔的名字--瑾炭笔。

陈三郎越想越觉得王瑾仪真聪明。

自己的智力远不如她,无论前世还是这一辈子。

她能用各种方式扩大自己知名度,借机在整个大启王朝找自己。

自己怎么没想过这种方式!做点这样的生意,把自己的名声散播出去,让王瑾仪也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至少让她知道自己在找她。

想到这,陈三郎站住了,一个非常好的题材在脑袋里出现了,梁祝啊!

这一世的人不知道,但王瑾仪一定知道,有情人终化成蝶,生死伴随的故事,在那个时代都容易传扬,自己的名字也更好传播。

就在刹那之间,一个灵感在陈三郎脑袋里诞生了。

他的脚步慢下来了,跟霍英一边聊着一边奔着鼓楼走,一边走陈三郎一边问。

写着文房的街牌出现了,陈三郎基本已经把这个叫瑾炭笔的铅笔的情况了解明白了。

这个炭笔,是王家献的方子,和朝廷生产销售,王家参加批发销售。

仅从这一点,陈三郎就断定,这一定是王瑾仪这一世生在王家,做了王家的小姐,才会有王家献制铅笔方子的事。

不知为什么陈三郎脑袋里突然不合时宜地,出现了早上跟自己擦肩而过的那五辆马车。

头车门上挂着的一块王家家徽,当时他只是在马车经过时看了一眼,现在一直在眼前晃来晃去。

陈三郎沉了沉心神,走进文房店,这里不仅有文房四宝,还有各种与书写有关的器物。

沿着门口的货架往里走,陈三郎看到另一个货柜上摆着满满当当的各式铅笔,而且铅笔货架上方拉着横幅,大大的写着瑾碳笔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