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七章 出兵

顽贼 夺鹿侯 2276 字 2个月前

这几个如今都改名了,分别叫吴思虎、高乐途、齐塔特和格尔马。

而作为护卫侍从的羽林骑当中,也有巴牙思虎、额林沁歹青、多尔济达尔罕等北元武士。

只不过这些人无一例外,所了解的漠南事务,都是察哈尔部的情况,对自成体系的右翼三万户本就不甚了解。

更别说右翼之下鄂尔多斯部众多家族之一,衮必里克一系上百后裔之一的固鲁台吉了。

甚至就连刘承宗,其实也并不重视这个在贺兰山后驻牧的小贵族,之所以给其写信,也只是一步闲棋罢了。

那边一共有仨贵族驻牧,固鲁台吉的势力稍大一点,另外两个炒兔台吉和朵儿计是亲兄弟,俩人加一块才能跟固鲁台吉抗衡。

但三个贵族绑在一起,都没有一个营的兵力。

刘承宗懒得挨个劝降,又担心对宁夏用兵时,他们仨再出来纵兵劫掠,所以才给固鲁写了封信。

在他的情报里,三万头羊,固鲁台吉也就能出一半,这仨小首领加一块,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估算,才能拿出来。

而早春的酒和夏季衣物,在草原上是最紧俏的商品。

因为草原上酿酒的原料是奶,而寒冷的冬季,马、羊、牛都没奶,只有骆驼还能产奶。

但养骆驼的人少。

通常情况下,在鄂尔多斯以西的草原上,牲口比例是每有一头骆驼,就有两匹马、四头牛和四十五只羊。

以东则没有骆驼或极少,马的比例则能多出一匹。

这一比例基本上是固定的。

贵族更青睐于马和羊,一来群牧方便,二来经济价值高,能有效地为财产增值,也能很好地应对灾害。

毕竟一胎俩仨小羊羔子、两年能生三胎,养着省事不说,养到一岁半就能下羔子,三年的时间就能让财富翻三四倍,遇上雪灾风灾只要没死绝,很快就能东山再起。

况且羊粪能烧、奶能喝、肉内脏和血都能吃,皮做衣裳毛擀毡子,适应除潮湿外的各种牧地环境。

除了缺乏自保能力和蹄子伤草根不能在一片地方久待之外,是没有太大缺点的经济牲畜。

恰好,这两个小瑕疵对掌握牧地的贵族来说,不算什么。

牧民自己则会选择养牛,虽然养着费劲不适合群牧,但产奶多,同时拉勒勒车和毡帐,甚至运货、贸易,是牧民手上的主要劳动力。

而骆驼,除了耐渴之外,几乎没有优点,除非地形上有沙漠干旱地带通行的特殊需要,否则贵族和牧民都不会把它作为主要牲畜。

脾气坏、身上臭、尿骚味大、难以训练和群牧,这还只是小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不经济。

羊养一岁半就能下羔子,骆驼得养到五岁,

两三年才生一胎,一胎就下一个小崽子。

这玩意可不冬季有奶呢,它一胎得怀四百多天。

这种游牧经济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冬春季节的酒,在草原上是只有富裕贵族才能享受到的稀罕物。

而夏季衣裳,更不必说,谁家好人夏天穿皮袄啊?

明蒙互市,铁锅和布匹都是不可或缺的贸易品。

刘承宗这比较省事儿,他麾下负责此次贸易的大将是曹耀,地区是甘肃。

曹耀想为此次北征提供军需物资。

因为甘肃现在挺肥,甘州所在的张掖绿洲本来就是好地方,现在凉州也是好地方。

攻略甘肃那会,托洪承畴的福,凉州城外的武威绿洲,经过坚壁清野的烧荒和元帅军的开垦,再加上本就高产的张掖绿洲,甘肃得到了完完全全的丰收。

都督府的存粮在刨掉甘肃军粮之外,还能结余粮食二十万石之巨。

当然不论刘承宗还是曹耀,对甘肃这点儿结余,都非常不满。

甘肃适合种田的土地,超过四百万亩,而元帅军甘肃都督府所能耕作的土地,只有八十万亩。

以至于刘承宗想要遏制土壤退化、大力推广的亲田法,都有点施行困难。

因为没人。

经历战争创伤的甘肃,人口构成极为畸形,诸业百姓算到一块,只有两万一千余户,户数甚至都没曹耀手下的兵多。

同时这二十万石余粮,也很难运到战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