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凉州城发展规划,回到长安

大唐天将军 落叶凋谢 5805 字 1个月前

他无能为力,只希望豪强们不要跟狗一样乱咬人。

当柳渚离开不久,路嗣恭来见李瑄。

“启禀都督,马氏、阎氏、白氏等曾赠送郭长史良田千亩,在姑臧城北部靠马城河的地方,还有郭长史的两名妾室,分别为白氏、马氏所赠。郭长史也曾帮助过豪强抹平凶杀案件。”

这样的大事,自然要向李瑄回禀。

县令可无权去动长史,即便长史过错,也轮不到县令。

“证据确凿吗?”

李瑄只问这一点。

“人证已有,城外田地确认为郭长史家人管理。”路嗣恭向李瑄回答道。

“那就是人证物证俱在了!”

李瑄点了点头,向罗兴吩咐:“带人把武威郡长史抓起来审讯,其家人暂时不得离开姑臧城半步。”

如果郭象征签字画押,李瑄会上奏李隆基,同时奏路嗣恭为武威郡长史,行武威郡政事。

他要为武威制定发展方向,确保武威在三年内完成蜕变。

连城市的风貌,李瑄也会重新修整,将发展为一座西部大城。

在农业上,李瑄这些天已经画出更改农具,以及筒车的图纸,令工匠制造、试验,确保可以节省人力物力。

“路县令觉得柳御史如何?”

李瑄问路嗣恭关于柳渚的事情。这家伙竟然为豪强求情,令李瑄如鲠在喉,如果有收受贿赂,和隐瞒刑狱的罪行,李瑄必定弹劾他。

“属下不知当讲不当讲!”

路嗣恭听到一件事情,不知如何去说道。

“但说无妨!”

李瑄让路嗣恭不必顾忌。

“柳御史刚来河西不久,河西的百姓们称柳御史为狗叫御史!”

路嗣恭轻声说道。

“呵……这一定是骂人的称呼。我只听说过金牛御史,白兔御史,还是第一次听说狗叫御史,这是何缘故?”李瑄路嗣恭询问道。

武则天时代,除了酷吏多,巡查的御史也很奇葩。

其中有一个侍御史名叫严升期,他特别爱吃牛肉,巡察时所到州县烹宰的牛极多。他同时又是一个贪官,问题不论大小,只要交纳金银,就一概不予追究。所以,他所到之处,金银价格暴涨。时人讥讽其为“金牛御史”。

另一个御史叫王弘义,曾经是来俊臣的小弟,巡视的时候曾向瓜农要甜瓜吃,遭到拒绝。王弘义便称瓜园中有白兔,叫县吏派人捕捉,于是瓜秧尽被踩烂。百姓愤而呼其“白兔御史”。

“据说柳渚曾经被狗咬过,所以很畏惧狗,每次看到有狗冲他叫,就会以疯狗为由,派人将狗打死。光姑臧城中的狗,都被打死七八条了。他一路监察而来,不知道打死多少狗。目击的百姓多了,就称其为‘狗叫御史’。”

路嗣恭向李瑄解释道。

“确实配得上这种称号!”

什么时候都有奇葩,李瑄无言以对。

不过李瑄可以弹劾他“无徳”、“招惹民愤”。

当姑臧城豪强得知长史都被逮捕时,一个个慌神。

豪强最跋扈的时候,肯定有地方官吏暗中保护。

而且地方官吏握住许多豪强为非作歹的把柄。

豪强本不想坐以待毙,但城中尽是赤水军甲士。

特别是豪强的住宅之地,巷道围堵得水泄不通。

在没有丝毫的准备下,仅凭借家奴就想反抗,无异于痴人说梦。

郭象征没扛多久,就将姑臧城和他有勾结的豪强,全部供出。

当天李瑄就下令抓人。

甚至还有几家豪强要抗捕,因为他们自知犯下的罪行必死,想在死中求生。

毫无疑问,他们失败。

前前后后,包括城中的无赖、官吏,李瑄判了五十人死刑,上百人流放,待大理寺审核就可以执行。

马、白、阎等豪强田地充公,钱、绢资产归节度使府衙,金银珠宝献给朝廷。

有几个家族犯下的罪行较轻,李瑄也不是不讲理,他从轻处置,没有没收其家资。

还有的只是罚了一些钱财。

这让城中的一些大族、士族放心,他们也清楚李瑄是明事理的人,只要不犯法,就不必担心身家性命。

但他们为了讨好李瑄,还是减少佃农的租子。

在李瑄看来,武威豪强所犯下的罪行,比不上吴令光海贼案。

李瑄现在不想过深的去挖,他的目的是震慑河西走廊,使商路畅通。

那些胡商被敲诈勒索的物品,都悉数奉还。

马氏还有一个账本,记录在什么时间,得到什么。

李瑄让胡商回去宣传,看看他们认识的人,有无在武威被敲诈啰嗦,如果有,说出被敲诈的时间和敲诈的物品数量、名字,确认无误后,由节度使府衙奉还。

只要武威的信誉能够确立,姑臧城就是一座商人在丝绸之路上,都会停留的地方。

李瑄也鼓励汉人商人,将长安、洛阳中的物品,带到武威城,使武威城成为另一个大型的中转地。

如果在陇右、河西走廊上遇到敲诈勒索,都可以来府衙禀告。

李瑄处死豪强,能表明李瑄不会姑息犯罪官吏的决心,和对商人的厚待。

李瑄又让路嗣恭重新规划集市,扩大集市面积,广分区域。

入城的街道、店铺,都有明确要求,一年之内整改。

一连环的动静,大族、官吏、诸军将领,都有警示。

李瑄知道大斗军至番禾一带缺水,农田不振,责令路嗣恭计划水利,解决用水问题。

他鼓励手工艺制品,告诉商人如果有人开设陶瓷、漆器、纺织、造纸、酒坊等作坊,皆免费在城外划地,并给予帮助。

在北方的草原上,李瑄用从豪强那里得到的牛羊骆驼和本隶属于河西的牛羊骆驼,划出官用牧场。

雇佣百姓放牧,由官吏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