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的是很现实的因素,那就是性价比。
或者说成功率、回报率。
打官司就得请律师,请律师就要花钱。
而且,这案子还不是小案子,律师费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再者……
经过今天的庭审,李文静对胜诉已经不怎么抱有希望了。
她虽然不太懂法,但多少还是能看得懂局势的。
很明显,庭审整个过程,都是对面那个个子很高、戴着眼镜的秃子在掌控局势。
他对局面的掌控力,即便是李文静这个外行都看得出来。
输了官司,固然有贾兆文实力不济的因素,但李文静也清楚,即便自己这边换一个更厉害点的律师,只怕局面也不会有多大转变。
说白了,
不管己方是不是无能,都架不住对手太厉害。
对于李文静来说,
打这么一个十有八九……不对,不止十有八九,最起码也是十有九点八……败率如此之高的官司,还要投入大量金钱,很明显是不明智的。
这就相当于是一个摆明了赔钱的投资,傻子才会往里面投钱。
李文静不是傻子。
自然不愿意。
此番一审,输得一塌糊涂,已经是赔得底儿朝天了。
再来一次?
李文静当然不会做这种蠢到家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