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
读书这事,要看天赋的。
族里是教他们识字,可识字却不代表读书。
成为读书人,这个难度不是普通的大。
三兄弟真正的本事,还是打猎。
三兄弟都是清河崔氏的族人,他们住在临城县。
这地方,太行山以东,依大唐对州县的划分,这里属于下县,因为不足一千户。同时也是狭县,在一个不足一千户的小县,却没有足够的永业田分配给成年男丁。
临城,七山二水一分田。
风景极好。
因为处于太行山东麓,有风景,但风景不能当饭吃。
崔家三兄弟结伴从山里出来,带着一些柴与猎物来到县城。
柴,没什么人买了,少数买柴的,不全是为了烧火。
因为这里有煤炭行。
猎物倒是换了一个好价格。
三兄弟用猎物换了钱,却看到县城有许多人围在县衙门前,出于好奇走了过去。
一个穿着丝袍的年轻人,眼角四十五度望天,双手叉腰,脚下放着一筐钱。
认识。
邻村的,本家,崔不凡。
县衙几名书吏正在不断的翻查着面前的书。
县令坐在堂上,等候着。
又过了一会,一名书吏上前:“县尊,依唐律、族规、村例,崔不凡要立碑修祠合规。”
修祠堂,不需要上报。
立碑需要。
县令一伸手,书吏递过唐律,已经翻到了相关的页数。
上面写的清楚:诸在官长吏实无政迹辄立碑者,徒一年。若遣人妄称己善,申请于上者,杖一百。有赃重者,坐赃论。
县令看过,书吏指了指书签,县令继续往后翻:凡德政碑及生祠,皆取政绩可称,州为申省,省司勘覆定,奏闻,乃立焉。
再往后翻:在官有异政,考秩已终,吏人立碑颂德者,皆须审详事实,州司以状闻奏,恩敕听许,然后得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