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5月18日,西征行动正式启动。
19日,红十五军团从延川王家坪出发,穿越安塞、靖边,越过长城,深入绥远边境的宁条梁。
红七十五师曾试图夜袭小板桥镇,但未能成功。
随后,军团政治部敌工部与寨子及天主教堂的神父、民团头目进行了成功的谈判,我军撤围,敌军开城迎接,并赠送了粮食和布匹。
此后,我军分路向西推进。
七十八师攻占了定边,消灭了马鸿逵的一个骑兵营和全部保安团,俘虏了三百五十多人,缴获战马一百八十匹。
七十三师则攻占了宁夏的盐池,同样消灭了马鸿逵的骑兵营和一部分反动武装,并在当地发动群众,建立了革命政权。
七十五师试图袭击安边,但未能成功,而七十三师则进占了同心城、红城水、下马关等地,协同围攻韦州,由于敌军骑兵的增援,红军未能占领韦州城。
7月上旬,七十三师和七十五师会合,从同心城出发,转移到海原东、灵武南、金鸡一带活动,开辟新的根据地。
七十五师攻占了予旺县城,而七十三师则进入予旺地区休整,发动群众,创建根据地。
不久,红军集中在豫旺地区进行整训,组建了军团直属骑兵团,并动员和布置迎接二、四方面军的到来。
同心城地区是回民聚居区,回族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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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国军在宁夏在政治上推行保甲制,十户一甲,十甲一保,还有联保制度。
实施保甲公约,要求家家户户在反动政府拟定的公约上签字画押。
同时,还成立“国民兵团”,规定每户男丁二抽一、三抽二,穷人家十五岁到五十岁的男人都参加“国民兵团”训练。
在经济上,捐税项目多达三十一种,此外还有清乡费等二十几种。
1936年,宁夏灾情严重,但仍限一个月内交上田赋。
红军西征时,特别注重对待回民的政策。
在红军向西挺进的征程中,我们穿越甘肃和宁夏,这两个省份的广大地区居住着众多的回民。
回民人口占到了当地总人口的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他们的力量与影响力不容忽视。
因此,红军必须全力争取并帮助回民群众站在抗日和反国民党军阀的战线上。
为了回族的自治与解放,塑造西北新的伟大局面,这是红军当前最迫切、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在对待回民的问题上,红军始终坚持回民自治的原则,回族的事务应由回族自己来解决。
为了确保与回民群众的和谐关系,红军制定了三大禁令:禁止驻扎清真寺,禁止吃大荤,禁止毁坏回文经典。
同时,还提出了四大注意事项:讲究清洁,尊重回民的风俗习惯,不准乱用回民的器具,注意回汉两大民族的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