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张恒胜终于来到了一座凡人小镇。
进入镇内,张恒胜很快就发现一家看起来不错的客栈,想也不想就迈步进入,才到门口,店小二打扮的青年便热情地小跑过来,笑着问道:“客官,请问是吃饭还是住店?”
见此,张恒胜微微意外,因为他逃命般的在荒野奔跑了三天时间,现在全身汗尘,加之年纪尚幼,说句难听点的话,现在的张恒胜完全就是一个小乞丐。
这店小二竟然能礼貌接待,着实让他看高一眼。
“住上房一天,先给我上几个肉菜和米饭,还有汤水,还要在房间里准备好一盆热水,我吃完饭后要洗个澡。”交代后,张恒胜从乾坤袋中取出一两银子递到小二怀里,便转身后一个空桌子走去,嘴上同时说道:“打赏你的,快点安排。”
“谢谢客官,小的这就去办。”
身后传来店小二热情的声音,张恒胜看也不看,坐在椅子上,他一直绷紧的神经这才放松下来。
店里客人不多,都很安静地吃饭,张恒胜稍一打量后便闭目养神,几个小菜很快就递上来,看上去很可口,张恒胜也不装了,他直接抱起一只白切鸡狼吞虎咽起来。
不知道在地下溶洞的石壁下饿了多久,但跑南雾谷后,张恒胜不敢有丝毫迟疑,立即就逃,连买一份干粮的时间没有。
而往这里跑的三天里,张恒胜是一路上看见什么就吃什么,也算他倒霉,这三天间竟然没有看见正常的动物和河水,让他没有一顿饭是正常的。
连烤虫子和半生的树果他都吃过,此刻有好酒好肉,张恒胜那里还能不敞开肚皮狂吃?
“凡人饭菜吃得这么香,道友是在感悟平和自然的五行心境吗?也真入戏呀!”
这突然传来的话让拿着鸡肉猛啃的张恒胜突然动作一凝,他抬头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对方是一名文人打扮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