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美嘉这么一闹,林菲菲的情绪又陷入了谷底,我本来以为把熊孩子送回来以后,就圆满完成任务了,可没想到唐月一家子和邓美嘉让林菲菲苦不堪言。
邓美嘉走了以后,林菲菲僵硬地坐在床上,小脸上带着几分委屈,眼睛里泛着茫然,看得我有点心疼。
我走过去,搂着她的香肩,安慰了她几句。
她嘴角扬起一丝苦涩的微笑,冲我摇了摇头,「放心吧!我没事,我就是挺无语的,明明我也是好心,最后我竟然被她们指责。」.
我看着她落寞的表情,我心里也不是滋味。
林菲菲嘴上说没事,可语气中的疲惫和无助根本掩饰不住。
我拍拍她的香肩,「如果这个亲戚你觉得特别讨厌,就没必要搞好关系,这两天发生的这些事,不是你的错,没必要拿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己。」
我顿了顿,微微一笑:「你刚才不是答应要带我出去转转嘛!现在好像得换成我陪你了吧?」
林菲菲勉强笑了笑,「切!说得好像我怠慢了你似的,走吧!我带你去街头走一走。」
走在市区街头,我的心情有种久违的宁静,林菲菲的老家虽然是二三线城市,但市区一点也不输大城市,百货商场,各种餐饮娱乐应有尽有,在快节奏的大城市待久了,我忽然觉得这里其实更适合生活。
林菲菲带我去吃了当地有名的肉夹馍,一个肉夹馍加一份凉皮居然才十五块钱,而在大城市,光一个肉夹馍就能卖到十一,十二。
现在我忽然有点理解赵岳为什么想穷归故里了,大城市再繁华,但对我们这些注定无法在这里留下的人来说,终究是一场梦。
大城市虽然背靠三甲,却终究给不了我们想要的安全感,小城市的一切都这么舒服。
当然,我心里也明白,如果真的回到了老家生活,收入水平很可能断崖式下降,但消费意识还停留在一线水平。
「你想什么呢?我看你半天了,你盯着手里肉夹馍半天了!」
林菲菲忽然开口,逐渐将我从思绪的漩涡中拉回了现实。
我转过头,看着面前这张精致的俏脸,笑道:「我是在想,其实老家生活挺好的,舒服,没有一线城市那么卷,活得也没这么累。」
「有利有弊吧!看你怎么衡量吧!反正我们老家的话,车子随便买,开小蚂蚁,奔奔的有的是,房子努努力也能买到,高铁机场也有,就是离住的地方远点儿,不过嘛!就是就业机会少,赚的不多,还有就是体验一般,没什么娱乐。」
我眨了眨眼睛,故作惊讶,「没什么娱乐?那我岂不是没办法资助失足少女了?」
林菲菲狠狠地掐了我一下,「你满脑子想的都什么啊!你突然想这个干嘛?不会是觉得我们老家好,以后想来这里养老吧?」
我笑了笑,「实不相瞒,我正有此意。」
林菲菲撇了撇嘴,不以为然地说道:「你就是第一次来新鲜。」
「真不是,你们老家美食多,美女多,我觉得这那挺好的。」
林菲菲单手托着香腮,忽然叹了口气,「其实我挺羡慕赵岳和吕晶晶的,像我就是大城市活着费劲,但老家又回不来,夹在中间深受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