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点27分。
『共享单车』
我曾做过一件蠢事,但做蠢事不自知,做坏事也不觉得是坏事。
是关于共享单车的事。
这是便利店的一位同事告诉我的。
他让我用相机把共享单车的二维码拍下来,然后用打火机帮我烧掉共享单车的二维码。
此后,这辆共享单车就是我的了。
私人的。
我很高兴。
那时候并不觉得这是别人的车,这是违法的。
这是错误的。
只觉得我付钱了,我每天都骑着,这就是我的车。
没觉得有什么错。
不但不觉得错,反而很觉得正常。
每次下夜班,我都会打开相册,然后在女同事面前,扫上二维码,共享单车就会响起来,她们听到就会看过去,我就觉得十分自豪。
好像自己打开的不是共享单车,不是自私自利的,没有底线的烧掉二维码的共享单车,而是拿一把顶级跑车的钥匙,打开的车。
十分自豪。
然后在她们惊讶之中,我骑上了我的共享单车,潇洒而去。
后来也是不知道的,但没有这样了,也没有弄坏第二部共享单车了,因为有一次我的车不见了。
现在才知道是坏事。
那时候我也并不年轻了,一八年,我也二十一岁了啊。
怎么会觉得这种事自豪?
怎么会觉得这种行为没有错?
怎么这么蠢笨?
啊!
可能是跟见识有关。
更可能是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做手艺活导致的。
不是逃避责任,就是手艺活导致。
大家谨记,手艺活樯橹灰飞烟灭。
我就差点灰飞烟灭了。
已经接近樯橹灰飞烟灭的程度了。
……
『打车花了五六百?』
我不记得究竟花了多少钱,总之从虹桥到达丰附近。
我不懂打车的,只是站在路边,司机问我,是否打车?
我说,好啊。
然后上车。
他问,“来上海打工吗?”